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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
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7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7年10月11日至10月23日(10月11日下午2:00-5:30报到)。
第二期: 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10月25日下午2:00-5:30报到)。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用全脱产学习的方式。培训以课堂授课为主、辅以参观、宣誓、演讲比赛等活动,使学员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四、培训内容
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管理核心课程、淮安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淮安历史文化、社交礼仪、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廉政教育、普通话测试等。
五、培训地点
淮安市公务员培训中心(淮安市西安路151号、富丽花园东门对面)。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384元/人,教材资料费109元/人,共493元/人(食宿费用另收)。以上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单位报销。
七、其他事项
参加初任培训是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培训。为切实保障培训效果,本次培训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参训学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结束将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和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和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新录用人员的工作,为他们能按时参加培训提供保证。
参训学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公务员培训中心报到。报到时请带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壹张。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一并带上。
市公务员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3676891。
附:参加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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